政策|江苏省2023年各地市新增公共充电设施任务表

 

 

江苏省政策

 

 

近日,江苏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《2023 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要点》的通知。

 

01

全省

 

 

 

通知指出,2022 年,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48.62 万辆、同比增长110.85%,累计保有量超 100 万辆。通知要求,推动实现全省年度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25 万辆以上。

 

02

新增

 

 

 

2023 年,全省新增及更新城市公交电动化比例力争稳定在 90 %左右(省会城市应全部为新能源汽车);

 

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电动化比例达 50%左右;出租汽车、环卫、邮政快递、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电动化比例达 60%左右;

 

民航场内除消防、救护、除冰雪、加油、应急保障等特定场景用车外,新增及更新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(通用型车辆电动化比例应不低于80%)。

 

03

试点

 

 

 

通知明确,深入推进南京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,对照已出台的试点政策,落实工作专班协调推进机制,综合运用行政措施、专项资金引导等措施,丰富保险等金融产品,有序推进换电站建设,促进渣土运输、城市物流配送、港口、环卫、出租等公共领域换电车辆规模化应用,构建形成互联互通、同城通换的换电网络体系(南京市相关部门落实)。

 

04

完善

 

 

 

完善省市两级充电设施运营监测平台建设,实现数据互联互通,支撑实现有效安全监管。各地重卡换电站建设审批和项目验收,须符合《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(换)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》有关标准,确保省内重卡换电实现互通互换。

 

 

*领取方式:关注公众号“星来电”

后台回复“南京”即可领取。

 

资料来源:各级政府官网